温州送上十份“厚礼”!暖“新”,又暖心!

 日前,经温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温州出台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十大举措,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上实打实的暖心服务。

 十大举措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注重礼遇激励、规范劳动用工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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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党建带工建、部门联动建、行业覆盖建、区域兜底建、平台联合建、头部单独建”等建会模式,探索“体验式入会、先服务再入会、入职入会一起办”等方式,优化网上建会、扫码入会等场景应用,不断拓宽数据底座,夯实服务基础。市县联动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仪式,每个县(市、区)至少举办1场以上。到2025年,全市组建新业态基层工会500家,发展会员10万人。


注重礼遇激励

  开展暖“新”日活动,推出暖“新”集市、爱“新”礼遇等系列服务活动项目。设置专属“新”消费券,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期发放专享消费券。定向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体现工会暖“新”关怀。


 积极宣传表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见义勇为事迹,定期评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美系列、最美互联网人。


 推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倾斜,逐步提高“两代表一委员”、群团组织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比例。推动工会“推优入党”向新业态延伸。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报“瓯越英才计划”,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做好相应服务待遇保障。


规范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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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要求,加强劳动监察与指导,推动企业与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用工单位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规范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服务。


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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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历提升,到2025年,力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15万人,社会培训总数达90万人次。


 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将互联网营销师、物流服务师、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等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按规定领取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持续兑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岗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探索打造适用于新业态的数字化技能竞赛新模式。全面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延伸,逐步实现全覆盖。强化技能竞赛的成果运用,有效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水平。


增强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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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放开户籍限制政策,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积极推动平台企业按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执行。组织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生育保险覆盖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延伸,优化领取流程,参保者通过刷卡领取“生育金”。继续探索开发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新保”等新险种,不断增强职业风险保障。


 每年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1万份互助保障险。


增加住房供给

 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为稳定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其他用工方式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


 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到2025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13.1万套(间),租金在市场租金的80%以下,加快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房困难。盘活存量土地,支持各地利用工业区块线之外且未纳入近期做地计划范围的工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及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调整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


 深入实施《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通过配售配租等方式,有效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提供入学保障

 优化教育规划布局,到2025年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319个,建成校舍面积427万平方米。坚持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在常住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应招尽招,推动各县(市、区)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巩固提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强公办园项目建设,到2025年,每年新增公办幼儿园30所以上。完善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和普惠性幼儿园保障机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5%左右,推进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做好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65%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3岁以下托幼服务。积极采取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发展爱心托育服务,重点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托育问题。


解决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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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牵手工作室、红娘等作用,打响“温工·牵手”品牌,全面贯通相关应用场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场婚恋交友活动。


 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健康体检应享尽享。


 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通过整体“发包”的方式,降低营运险投入成本。


 实施“一地参保纳税、全域优惠共享”政策,整体推进在温州市本级缴纳税收、参加保险的,确保其在各县(市、区)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相关的积分制赋分。

  

强化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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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建档办法,将符合条件、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建档帮扶范围,采取因户施策、因需帮扶、精准施策,实现应统尽统、应建尽建、应帮尽帮。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专属通道”、专业援助队伍、巡回服务站点等,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法律服务。


 制定新业态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不断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施职工代表提案制度,推动提案成为职工反映诉求、获得尊重、解决问题主要渠道。制定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重点针对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开展集体协商。积极推进新业态领域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70%以上已建会新业态企业建立机制并签订专项合同。

  

打造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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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工会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矩阵。健全落实服务功能集成机制,整合区域内工会资源,把工会服务内容集成纳入以“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基层服务矩阵,将互联网企业工会服务内容纳入互联网企业党建服务保障中心服务矩阵,构建力量共用、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的基层工会工作体系。


 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服务对象,打响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品牌,发挥部门联动效应,每年布局30个服务站点。到2025年,建设站点500个。


 用好财政资金,在企业集中、职工集聚的区域,整合各种资源,发动职工广泛参与,服务职工生产生活需求,激发职工创新创业活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宜居宜业、共建共享共富有幸福感的职工社区,2025年前完成30个“职工幸福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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