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章方璋作客龙港网对话网友 问题回复
 
一、交办类问题(问题1-14)
苍南县委书记章方璋对话网友
    问题1:金乡镇老城办事处西侧原本是河道,灌溉周边几十亩农田,去年竟被金乡镇黄金河村私自卖给金乡老板盖厂房(没有主管部门批准),卖出来的钱被私分了(听说半浃连村干部也分了十几万)。我们农民想不通啊。还有私买土地,自填河道的问题,没有手续可以盖厂房,竟然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理,而且是在老城办事处眼皮底下。卖出来的钱还可以私分。周边的农田得不到灌溉。希望政府能够调查此事!  
    金乡镇答复:经初查,老城办事处西侧的池塘属半浃连和黄金河两村所有,由于金乡苍南华日文具厂生产需要,与半浃连和黄金河两村协商,两村同意将废弃池塘等地,
有偿转让给沈苍南华日文具厂生产使用,两村各得转让费128000元,有协议、转让契约和发票为证。半浃连村转让费由村老人协会收起使用。黄金河村的转让费有5万元由村
委会开收款凭证并加盖村委公章,另78000元由村老人协会打收条。
 
    国土局答复:金乡镇城中村村民黄某于2005年7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金乡镇黄金河村基本农田上动工兴建厂房,建成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厂房。2008年7月又以扩
大生产为由,在同一地点扩大施工,建成一幢7间三层砖混结构厂房,总占地面积3954.23平方米。我局于2008年8月7日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编号2008-00138号),目前,已向
违法当事人黄某进行行政处罚告知(苍土资罚告字(2009)第49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954.23平方米;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
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5671元。

 
    问题2:滥用农田修建神殿庙宇已成风,该刹刹了,现在更可气的是金乡镇河尾洋村竟在末经上级部门许可下填了农保田和河道修建庙宇,当地政府竟然不闻不问。周边村民反应很大,希望县政府能够处理此事。  
    金乡镇答复:经初查,河尾垟、半浃连两村的环绿道观历史已久,至今已有300多年。环绿道观原座落在老城办事处所在地,因当时政府急用地,环绿道观在1980年迁移到现在之地,重建了两村环绿道观。2008年11月18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该道观颁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字D030110031号,并有地籍测绘成果报告表和其他证件。2006年夏,桑美台风将环绿道观的前、中两幢全部打塌,由于当时忙于农村灾后重建,所以没有及时重建环绿道观。为了老人有宗教活动场所,经两村老人协会协商重建环绿道观,因此,2009年夏季在原址上正式开工重建。  
    问题3:新兰村每天都有人在聚众赌博,村干部怎么都不管的啊,已经有一些时间了,再这样下去,这个村就更不行了,希望镇政府管管啊。以前还只是外村人参与赌博的,现在连本村的都给带起来了呢。真不知道这些村干部选起来干吗的。还有个以前当过村长的,现在都把地方出租供他们赌博,从中抽利。希望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局答复:据查,新兰村的赌博窝点系一处废弃毛毯加工厂,始建于1986年,位于龙港镇新兰村朝西屋43号前,系原新兰村主任王某所有。今年4月份以来,王某陪其妻在温州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无人看管,该废弃加工厂就被一些不法份子作为流动赌博场所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我局龙港分局数次组织警力对该赌博窝点进行打击,并及时通知王某从温州赶回家用木板把简易棚通道封死。另龙港新兰村还为此专门召开村委会议,分片落实责任到人,开展禁赌宣传教育,有效抵制赌博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兰村一带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问题4:我家小区有家企业——诚德包装有限公司,距我居民楼仅5米远,而且一天24小时不停地生产制造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环保局答复:浙江诚德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包装生产,现厂址位于龙港镇河底高路,厂房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职工100多人,主要设备有印刷机三台、织带机十二台、复合机三台。生产流程为:印刷—复合—织带。由于该公司二十四小时生产,虽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但与民房距离只有十几米,生产噪声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及发展需要,该公司在龙港金田工业区西边的工业区租用了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的厂房,已将生产设备逐渐搬迁至新厂房。目前,老厂房内仅有一台两色印刷机与两台复合机,将于7月底全部搬迁完毕。  
    问题5:新安乡东社村一造粒厂,专在夜间操作浓烟滚滚,一公里外都能闻到刺鼻气味,且噪音很大,玻璃窗都震动,夜间无法睡觉,周边居民深受其害,向环保投诉无效,希望政府帮助解决。
 
    环保局答复:该造粒点位于新安乡东社村702号,曾因未批先建行为被我局立案查处。该造粒厂生产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我局多次现场制止该造粒点的违法生产,并把该造粒点列入专项行动打击取缔名单。5月26日,我局到该造粒点现场核查时,该厂已自行拆除,设备、原料已清空,至今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
 
    问题6:龙港是全国印刷城。但是,龙港许许多多的印刷厂都办在居民楼里,居民连最起码的生活环境都得不到保障,向环保投诉没有结果。如育才街182号的环保案件,环保部门二次起诉。历时二年多了,到现在照样生产。请问苍南还有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可以管?
 
    环保局答复:市场发展过程中,由于我县印刷包装市场还不够规范,没有主导力量来引导市场的发展,多数企业规模小,由于受资金及土地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小型印刷企业及相关加工点没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只能租赁或购买居民楼及商住楼一楼店铺,虽然几年来已经开展多次印刷行业整治活动,大部分都迁出居民住宅区,但龙港印刷工业园区没有多余的接纳能力,个体印刷及相关加工点慢慢聚集,形成印刷一条街,如上厂街、育才街、港河路等。工业企业和居民区混淆在一起,甚至楼上居住房楼下印刷厂这样的情况,不可避免的产生一系列污染问题和矛盾纠纷。

  苍南县三鑫印后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龙港镇育才街182至190号,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我局于2007年9月18日对该公司下达2007-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该公司交缴了罚款但未停止生产。2008年6月,县法院对该公司强制执行停止生产。

  该生产点于2008年4月更改为个体注册生产(注册号330327604041949),业主仍为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主要从事印后盖光、压光服务,占地180平方米,职工5人,主要生产设备有:110盖光机一台、120盖光机一台、复膜机一台。该生产点未建有环保处理设施,生产产生的废气、噪声直接排放,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由于群众举报,我局于2009年3月24日对龙港镇育才街182号一楼的盖光点的业主林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目前该加工点交缴了罚款但未停止生产,我局将报法院强制执行停止生产的处罚决定。

 
    问题7:龙港现在人民路修路,导致龙港下埠天天拥堵,特别是第三菜场处两边停满三轮,能不能对其整治?
 
    龙港镇答复:交警中队现每天派一个分队警力(民警、协警4人)在该路段加强巡逻和路面管理,确保道路畅通。
 
    问题8:龙港镇文楼村垃圾中转站整天焚烧垃圾造成周围二百多户居民经常受空气污染,这个与全县上下在搞卫生环境整治活动极不协调。希望有关领导给予重视,尽量采取有效措施把环境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不焚烧,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环境。
 
    龙港镇答复:该问题已解决。
 
    问题9:龙港杨家宅村的部分农民的建房指标被村干部利用职权冒名上报审批,现房子已经竣工转让他人,这种行为侵犯了村民的利益,希望政府调查。
 
    龙港镇答复:经调查,部分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将宅基地私自转卖给外来居民盖房,由于现房价上升,部分村民以此类房屋不能过户为由,要求退还宅基地购置款,遭拒后,以村干部利用职权冒名上报审批为由,向县、镇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
 
    问题10:我是龙港浦后村农民,粮田被收进去了,村里分了一间地基,2003年12月31日交了82000元人民币指标手续费等,至今一直没下批文给我建房,我家一直没有房子住,东搬西搬,日子实在难过。像我这样的村民还有30多户,希望政府能够关注。
 
    龙港镇答复:经了解,由于《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规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由于该网民反映的30多户浦后村村民建房地段的控规正在编制,等年底会审通过后,才能报批。
 
    问题11:去年龙港镇府花大量的财力物力拓宽了宫后路,使原来坑坑洼洼的宫后路变成了宽敞的平整的马路,着实给龙港人民办了件好事,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但随着马路的改造,宫后路高兴路十字路口外地货车乱停的现象又出现了,而且越停越多,从沿河路一直延伸到振兴路,多达几十辆,这些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甚至停在了十字路口中间。龙港车站进出的车辆都要经过宫后路,加上该路段有毗邻龙港五小和蓓蕾幼儿园,周边宾馆林立,行人极多,这些占道违停的车辆给行人和其他过往的车辆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本人每天都要带小孩经过该路段,每次都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如遇雨天,更是心惊胆战。恳请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尽快解决该路段货车违停问题,把人行道归还给百姓!
 
    龙港镇答复:因宫后路改建后,道路禁停标志设施未完善,交警中队现由分管领导带队,安排一个分队警力加强对路段货车占道经营进行管理,对不听从指挥、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并影响交通秩序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镇有关部门将加快宫后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速度,禁停标志投入使用后,如发现货车占道经营,一律以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给予处罚。
 
    问题12:我们是温州矾矿下属县级医院--温州矾矿医院职工,市卫生局再次启动了温州矾矿医院改制议程,召集温州矾矿、国资委、矾矿医院三方协商会议,各方首先肯定了温州矾矿医院的重要作用,原则上同意把矾矿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积级发挥其在公共医疗卫生保障,传染病防治的作用,剩下焦点问题于医院人员编制问题上,各方相互推诿,拖延时间,为了医院的发展,为了减轻国营企业负担,请尽快落实所有改制事项,所需材料可由医院上报市局。
 
    卫生局答复:矾矿医院是温州矾矿直辖单位,属企业性质,其所有权、人事、财务管理等归温州市国资委。近几年来,该院经营困难,强烈要求改制后实行属地管理,但由于包袱重、涉及面广,迟迟未能进入改制实质阶段。2008年,温州市国资委、市卫生局等上级单位对矾矿医院改制一事进行了专题调研,也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协调和论证,同意为该院添置设备、剥离人员等,未讨论人员编制等关键事项。鉴于改制事项重大,矾矿医院就实际情况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请示,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矾矿医院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市政府。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我们在矾矿医院改制事项上没有决定权,仅能提改制意见和建议,也将力所能及地做些工作。
 
    问题13:龙港海啸策划广告公司非法出版"苍平业务咨讯"已经数年,一直无人管理,我想说,你们政府管不管,到底谁管,请工商局和文化局再不要推来推去!
 
    文广局答复:龙港海啸策划广告公司,经营地址是龙港镇长运大厦6楼,于2006年改名为苍南县蓝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迁至龙港镇东园大楼三单元302室。在2009年3月,公司转让部分资产,随即注销公司。由受让方成立苍南县中博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是龙港镇东园大楼三单元302室。涉嫌非法出版物《苍平业务资讯》,没有书号,由苍南县蓝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发行,2007年和2008年各发行一期,两期共印刷4000册,以免费赠送的形式给客户及企业。到2009年6月,还剩88册在仓库(龙港镇东园大楼三单元302室)被执法人员查获在案。该案已立案调查。
 
    问题14:清洁家园开展以来成效明显,特别是农村环境改观最为突出,可城区卫生死角为什么到处都是呢?如灵溪横阳支江旁、水景公园、灵溪华侨新村后江滨路旁.....都是生活垃圾!请给予关注!
 
    灵溪镇答复:自清洁家园行动开展以来,我镇与县城管办通过多次协商明确了各自的保洁范围,我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至苍南大道,西至副食品仓储中心,南至人民大道→体育场路→玉苍路→站前大道→横阳支江以及望鹤南路、岩头村,北至环城北路)的生活垃圾收集由县城管办负责,在此区域外的各村为灵溪镇保洁范围。群众反映这两个点的问题应属于县城管办的保洁范围,水域范围内垃圾由水利局负责。

  自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以来,我镇逐步完善农村保洁机制,已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900余吨,并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在全镇范围内宣传清洁家园行动,以提高广大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意识,针对各村历史遗留垃圾我镇采用村调查、镇出资、办事处处理的办法进行处理,并于今年“5.5”环境日对江滨路道路两侧、横阳支江堤岸进行清除垃圾死角活动,基本清除了横阳支江政法桥至七街桥段的垃圾遗留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水景公园及横阳支江的情况,我镇将要求相关村居配合县城管办以及水利局进行垃圾清理活动,确保群众能够有卫生整洁的居住环境。

  县城管办答复:自我县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以来,我办加强对开放式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公园、卫生死角、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河道两岸的保洁工作。对网友提出的横阳支江(渡龙桥以西)、水景公园、华侨新村后江滨路旁的垃圾,我办已组织人员清理干净,并督促各保洁公司保质保量完成保洁作业,争取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覆盖保洁。

 
 
县委书记章方璋访谈 问题回复
 
 
一、建议类(问题15-34):
    问题15:我来自金乡的百姓,今天在网络上看您要与网民对话,我就留几点对金乡今后发展的想法,我要重申金乡是个千年古镇,六百年古城,中国抗倭重镇,在历史文化背景雄厚,是我国独一无二的八卦布局城镇,我希望县委、县政府要重视金乡古镇开发,深挖抗倭文化,建设中国第一座抗倭文化古镇。  
    金乡镇、文广局答复:金乡是有着600年文明的古镇,由于历史的因素,金乡古镇已有大量的文物古迹遭受破坏,消失在经济发展脚步声中。侥幸得以保存下来的文物,散落在钢筋水泥筑起的高墙之间,很难形成系列,为此,极大地破坏了这些文物的开发利用价值。但县委、县政府还是高度重视金乡古镇的保护与开发工作,2006年,积极普查、整合金乡的历史文化遗存,成功申报金乡古镇为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名(村)镇,2008年组织有关专家,设计编写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金乡镇保护方案。最近,县文化、文物部门又在金乡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的普查工作,金乡古镇将有更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被发现并逐步被开发利用。“创办中国第一座抗倭文化古镇”的愿望很好,但我们必须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着眼现实。“抗倭”是明代东南沿海军民的一项大业,在我们苍南,虽然较好地保存了诸多抗倭时期留下的军事城防遗址和历史遗迹,但是我们还应放眼全国。我县并非明代抗倭战争的主要战场,金乡古城只是东南沿海抗倭防线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抗倭的文物古迹遭受破坏较严重,在我县,就有蒲壮所城等保存更为完好的抗倭遗址,因此,“创办中国第一座抗倭文化古镇”的美发好愿望只能从长计议,只能在努力做好现有历史遗存的保护工作的同时,再根据发展的客观现实,逐步盘活历史文化遗产,在条件允许或时机成熟的时候,逐步推进。  
    问题16:关于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中队在交通管理中所扣留的摩托车有这么几个情况:第一个是因为没有驾驶证或行驶证,甚至两证都没有属于无证驾驶的车辆;第二个属于被盗抢的车辆,使用虚假或他人证照的车辆;第三个是偷逃各种费用如养路费、第三者任险、车辆年检、违法处罚等非法营运的车辆;最后是属于交通事故车辆或到了该报废的车辆等。根据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然而,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来实行,对多年来所扣留的机动车没有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首先通知该机动车的相关当事人;第二,再将扣留的摩托车信息向社会登报公告,如资讯媒体、各交警大队的公示栏能让老百姓广泛知晓的地方;第三,对那些无人认领的机动车经鉴定车况后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公开拍卖;第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2004年以来所查扣机动车。  
    公安局答复:我县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交警大队扣留机动车登记管理和报废注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加强对被扣留机动车登记、管理、报废和注销各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规范登记,及时比对。各执法办案单位落实专人专门负责对查扣的机动车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将信息录入“苍南县交警大队扣车管理信息系统”。办案单位对被查扣的机动车车主、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基本信息一一认真核查,及时上网比对,核查是否存在盗抢车、套牌嫌疑,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统计。交警大队落实专人利用扣车系统,于每月3日前统计出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在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三是规范信息,及时公告。交警大队按照扣车系统提供的逾期未处理机动车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拟发公告,通过苍南公安交警信息网( www.cnxjj.com),于每月5日前对外公布。公告后,大队及时将公告日期在扣车系统中“公告日期”栏内填写完整。公告3个月后,综合室将被扣留机动车信息于当月5日前上网,由各执法办案单位核对本单位未处理的机动车信息是否正确,并将核实信息于1个工作日内报综合室。综合室将信息整理造册,并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车管所。四是规范手续,及时报废。大队车管所根据综合室提交的报废即将切割的车辆清单,进入车管系统比对,确定车辆登记的号牌,移交的机动车辆经车管所查验人员查验登记和档案室核对数据信息后,将核对情况及时提交综合室,由综合室拟订报废车辆文件提交大队发文。各执法办案单位根据大队文件,对照扣留车辆切割清单,商请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下称回收公司)回收切割报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对于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无人认领但手续合法的被扣留车辆大多是使用年限已久,安全性能差,价值不高,拍卖意义不大,县交警部门与县财政部门协商后,此类车辆统一送回收公司回收。各执法办案单位商请回收公司切割车辆之前,必须在车管所查验人员核准后,在民警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辆。各执法办案单位及时清理报废车辆数据和相关台帐,上报大队综合室核对结算,资金全部上缴国库。五是规范台帐,及时注销。暂扣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后,由回收公司,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机动车解体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发动机号、车架号等资料提交车管所。车管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大队批文注销机动车档案,确保网上机动车档案电子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各执法办案单位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等资料,整理执法档案,保证执法案卷的完整性。  
    问题17:灵溪个别酒吧违禁使用低音炮,百姓苦不堪言!塘北东路就有一家酒吧,低音炮每晚开得很大,百米之外都听得到。多次向环保局投诉,每次执法人员去现场后,音量有所降低。但在执法人员离开后不久,音量依旧加大。按一秒2次震动,一个晚上算4个小时(晚10点至凌晨2点),耳膜受冲击近3万次。这段时间又正是百姓睡眠时间,人都快疯掉了。希望县政府严管酒吧等娱乐业噪音扰民问题!  
    环保局答复:根据2008年2月温州市公安、城管、环保、广电、工商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禁止文化娱乐场所设立超低音音乐设施的通知》温公通[2008]35号文件要求,2008年3月由县政府组织,联合县公安、城管、环保、广电、工商部门对灵溪文化娱乐场所的超低音音乐设施情况进行查处,对违规超低音设施予以限期拆除或当场暂扣。今年以来,我局从灵溪各个娱乐场所现场勘查情况来看,并未发现有违规超低音设施。建议群众如发现酒吧有超低音设施,请及时向公安、环保部门反应。  
    问题18:在龙港大桥附近的鳌江对面,有好几座砺灰窑每天都在燃烧,产生的烟雾飘过江面到达龙港这一边,使居住在江边的村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记者站在江边大堤上往对岸看过去,果然发现那里分布着好几座砺灰窑。这些砺灰窑浓烟滚滚,风一吹,就直接吹到这边来了。而龙港这边,有许多民房是直接面向江面的。居民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这几年每年都这样,对生活影响很大,空气不好,环境不好,严重的时候,气都透不过来。原来烧砺灰窑都在白天,由于烟雾实在太大,村民不堪其扰。但是,最近改在晚上烧了。居民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都在晚上烧,北风把烟雾吹过来,如果烟雾往他们自己那边吹,当地居民会吵起来,因此都选择在晚上烧。由于对面属于平阳县,要控制的话,也要进行协调。不过,据住在江边的村民讲,这种情况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另外,产生的烟雾对水上交通影响也很大。站在龙港大桥上往下看,只见江面上几乎都被烟雾笼罩,能见度非常低,而江边码头又多,船只通行肯定会受影响。烧砺灰产生的烟雾含有多种有害气体和尘埃,对空气的污染极大,对人体和动植物的生长也十分有害。但由于隔了一个县的行政区域,龙港的有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因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应尽快与平阳县的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协调,以早日解决此事。
 
    环保局答复:我局得知鳌江砺灰窑污染情况后,与平阳县环保局进行了沟通,现处理情况如下:

  敖江镇管辖的2个村(埭头村和旺厂村),其中埭头寻有砺灰窑(敞口开放式,以下同)23口,其中6口已经废弃(需要时稍微修缮即可恢复作业),17口在生产;旺厂村有砺灰窑14口,全部在生产。两村砺灰窑全部分布在江边,埭头村23口分布在防波堤内,旺厂村14口分布在防波堤外,一字形排开。据业主反映这37口窑全部是埭头和旺厂两村村民所有,也是两村的主要产业,有20-30年历史。烧制时间和数量随市场波动,主要生产方式是砺灰和少量煤掺和后烧熟,主要污染是烧制好后熄火产生的大量白色烟雾,持续时间约20分钟左右,随风向、天气变化,有少量刺激气味。平阳环保部门通过3个砺壳交易所负责人沟通,由他们通知各个业主环保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在没有办法改变天气、风向的情况下,要求业主在阴雨天减少或者停止烧制,尽量在天气晴朗时烧制;在烧制时各窑错开时间烧制,避免大家一起上的局面,造成大量烟雾集中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平阳环保部门已与鳌江镇人民政府联系,把情况反馈给鳌江镇人民政府,希望鳌江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处理,并将信访情况交平阳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敦华同志包案处理。

 
    问题19:我们苍南县残疾人的生存状态,跟我们省出台要建设残疾人共享小康生活水平的政策还有多少的差距,我们苍南县大部分福利企业都是靠赚残疾人的钱来生存,而没有真正为残疾人着想。如:我们国家政策中有规定,社会上的企业只要招一名残疾人一年可以免增值税(营业税)3.5万元,如果多安置或超出比例安置残疾人,政府还给企业补贴或奖励。而福利企业给残疾人工资一年只有1.5万元左右,试问,这样的做法残疾人能小康吗?还有现在很多福利企业在招残疾人还东挑西挑,根本没有做到一家企业家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希望我们县委、县政府多多为我们残疾人做些事情,多多出台一些政策惠及残疾人!
 
    民政局答复:首先,该网友对我国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有偏差。现行政策对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采用“按人头退税”的办法,即企业在保证残比、残疾人工资、保险等条件符合福利企业标准要求下,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以年人均最高不超过3.5万元的额度退还增值税。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能够得到多少退税还取决于企业实际上交多少增值税。如果企业当年上交的增值税按残疾人数平均少于3.5万元的,则按企业实际上交数退税。如果企业上交增值税按残疾人数平均多于3.5万元,则按年人均3.5万元退税。比如2008年我县福利企业按残疾人数平均年退税额大约只有2.27万元。因此,并不是网友所讲的只要安排一名残疾人,就可以退增值税3.5万元。至于网友所讲的多安置或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政府还给福利企业补贴或奖励这一说法。据我们所知,目前全国只有少数几个地区有这样的政策,如我省只有杭州市(地区)在2008年出台过这样的扶持政策。

  第二,针对网友说我县大部分福利企业都是靠赚残疾人的钱来生存,而没有真正为残疾人着想这一说法。这里可以提供一组数据:2008年全县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约1.6万元,年人均五项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投保额约为0.53万元,两项合计年人均达2.13万元。而08年我县福利企业人均退税只有2.27万元,由此可见企业实际所得已所剩无几。同时福利企业是有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比较严格,残疾职工的用工管理也比较困难,因此福利企业的管理成本相对其它企业来讲要高出许多。目前我县福利企业之所以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主要基于两点:一是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大多是老职工,企业与之有感情,不忍心把他们推向社会;二是福利企业家的良心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网友希望政府多多为残疾人做些事情,多多出台一些政策惠及残疾人,这一建议相当的好,也是我们所期望的。几年来我们在福利企业监管上,始终把坚持办厂宗旨、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摆在首位。如要求企业尽量多开辟一些适合残疾人劳动的岗位,安排残疾人上岗就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要求企业必须足额为残疾职工投保五项保险,确保残疾职工最低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等等。同时,今年我们还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做好政策调研,争取地方政府出台更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政策。目前,这一政策调研报告已由省民政厅提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问题20:每当频道转到苍南电视台,心里既有一种厌恶感,基本上没有正式的节目,整天是一些乙肝的广告等等,一个广告基本要十几分钟,白天就这样不知疲倦地播放广告,有的广告一直重复播放。希望解决!
 
    电视台答复:第一,关于“基本上没正式的节目”,这种说法不实。我台每天从7点30分开机,上午播出4集电视剧,中午12点播出《苍南资讯》、《开心智力王》、社教专题等约1小时的自办节目,下午播出3集电视剧或两部电影;晚上节目从17:55开始,先是少儿节目30分钟,两档约30分钟的社教专题节目,19:00转播《资讯联播》,然后有《苍南资讯》、自办的社教类专题节目,还有电视剧3集,电影1部。上述的节目仅电视剧、电影的总长度就达650分钟,加上2小时多的自办栏目。这约16小时的节目应该可以是“正式节目”了。

  第二,关于“整天是一些乙肝的广告等等”,这种说法也不实。2009年以来,我台没有承接过一个乙肝广告,更无从谈起“整天是一些乙肝广告等等”。目前我台在播的广告除了品牌广告外,确实还有一部分长段广告,这类长段广告大多为购物、美容类,有少量的保健食品类,不过,这些广告都是有省级广告批文或省、市等上级台都在播放的广告。

  第三,关于“一个广告基本要十几分钟,白天就这样不知疲倦地播放广告,有的广告一直重复播放。”个别购物类专题广告确实时间比较长,超过10分钟,并且重复播,这是购物类节目的特点决定的,很多省级台,包括部分卫视也在播出类似节目。为了尽量不影响大多观众收看晚间的电视节目,我台将长段广告均安排在白天时间播出,并且不在电视剧中间插播,以保证观众在看电视剧时有连续性与完整性。

 
    问题21:龙港的“黑车”非法运营何时休?前段时间,我回家路过西城路182号时发现许许多多的奥托车停在路边两侧(大约50辆左右),车上的驾驶员全部围住一辆运管执法车不让开,大骂执法人员是土匪,这些黑车主公开与政府挑战,真的胆大包天.我不得不佩服这些车主.由于部分群众不明真相,也参与了围攻、谩骂执法人员,对运管正常执法工作造成很大阻碍。为此,作为一个龙港公民,我要求章书记对黑车主暴力威胁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希望予以打击、毫不手软。
 
    交通局答复:类似网友提出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更严重的事件执法人员被打也有发生,但案件报到110,最后都不了了之。目前龙港有“黑车”近800辆,以地域结成帮派,有自己的电台(今年三月已被摧毁)和无线联络系统,每天派出10个车跟踪执法车辆,有时“黑车”大摇大摆,执法车反成了过街老鼠,黑车打击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检查难,现行法规赋予执法人员检查手段单一,对驾驶人员没有必要的强制手段,“黑车”流动性大,往往拒不接受检查,尤其是经过这几次专项整治,其抗稽查的能力越来越强,非法经营者越来越团结,形成以地方区域为基地的多个非法团伙,经常出现经营者驾车冲撞执法人员,强行冲卡,偷、抢暂扣车辆,砸毁办公设施,甚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是取证难,车主百般抗拒检查,乘客不愿作证;既使有些乘客能够配合调查取证,也不可能为我们提供身份证明,此证据在法庭上也不予采纳;

  三是送达难,被处罚的“黑车”经营者拒绝签收,其他人又不肯作证,有的被处罚人使用假地址,无法找到其本人,邮寄送达时,被处罚人往往拒收,邮政人员常以查无此人退回邮件,造成行政处罚被迫中止;

  四是处罚难,按《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对“黑车”经营者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而“黑车”大多车况老旧,价值在三四千元至七八千元左右,面对超过自己车辆价值的罚单,多数车主放弃车辆,拒绝接受处罚;

  五是社会整体法制水平不高,老百姓法律意识不强。“黑车”经营者利用其处于社会弱势,以寻找生计来获取社会同情,而农村黑车又往往和农村上层群体相联系,在当前群众对黑车安全问题认识不高的前提下,我局打击黑车得不到群众的支持,他们认为“黑车”经营者能自食其力,是应该允许、鼓励,而不应打击。当执法人员查“黑车”时,他们认为是乱检查、乱罚款,抵制情绪高,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执法人员身上,帮助“黑车”经营者一起对抗执法,使“打黑”行动陷入被动的局面。

  尽管如此,运管人员还是克服各种阻力进行严查,2007年、2008年查扣车辆都在500辆以上,今年已查扣黑车200辆。

 
    问题22:苍南县多数乡镇位于山区、半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急需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我县又属于欠发达县,自身财力有限,请问章书记对于加快改善我县道路交通设施,如早日完成灵溪至龙沙的公路建设,有何规划?
 
    交通局答复:灵溪至龙沙公路纵贯苍南县东南部山区,连接灵炎线和龙魁线环海路段,并与规划中的沈海高速公路浙江境温州瑞安至苍南段改扩建工程龙沙互通相衔接。该项目起点于灵溪镇(甬台温高速公路沪山互通),终点于龙魁线环海路段(龙沙乡石塘村)。现工可报告已完成待审查,争取与大渔湾围垦工程同时开工。
 
    问题23:我想问关于师范生毕业就业问题。现如今大学扩招让很多学子读上了大学,可是好不容易读出来却遭受被社会冷落的地步。像我们师范毕业的,原本是想读好自己的知识水平为社会献一点微薄之力,可是县教育局的名额实在是少的可怜,基本上录取率已经告诉我们“不可能”的事实。况且考试的内容都是很书面化的,难道死背名词解释就能说明专业水准最好吗?没考上的也并代表专业水平差啊。好几批往届生都还没正式的着落,眼看应届的接踵而至,真的是人心慌慌。恳请县领导为这些上进的师范学子们多提供些机会吧,谢谢!
 
    教育局答复:苍南县现有公办教师10800人,根据2008年1月县编办核定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编别10681名,全县公办学校总体已超编,其中小学超编450多人,初中空编320多名,普职高空编50来名。据测算,到2009年秋季,随着初中生源的减少,初中教职工编制将减少500名,这样初中阶段的教师也将超编180名。按照编制管理规定,凡超编单位就不能再进人,这样,全县大部分学校,出现了超编现象,再收较多的师范生到教育系统工作,就没有岗位安排了。因此,我们根据各地各校预测的情况,本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原则,今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了90多名的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至于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上,全省各地均是采用这种书面笔试办法,择优录用,目前还没更科学、更合理的考录办法。
 
    问题24:为人师表,是人民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可是现在部分教师的师德很值的我们怀疑。小学段要求学生星期六、星期天,以及暑假里补课以获取经济利益,几乎每个语文与数学老师多有那么做过,为什么教育部门就不下决心管管呢,现在国家都已经把学费等免了,可是那些教师还挖空心思赚学生父母的血汗钱,并且他们一年可以捞到几万的黑心钱,比工资还高,天理不容啊!书记啊,你们要下定决心,要严肃处理那些无德的教师,为苍南的教育事业做最大的贡献!
 
    教育局答复:近几年来,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暑假都组织教师集中进行师德教育,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同时,县教育局印发了《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和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严禁教师有偿带课;同时重申“七个严禁” (“七个严禁”为:严禁在职教职工个人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以及以任何理由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带寄宿生活动;严禁中小学或在职教职工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严禁学校为个人举办的各类补习辅导班提供校舍、场地及设施;严禁学校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严禁在职教职工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课,以及未经学校同意到全日制中小学间兼课和兼课周课时超过8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严禁已经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但是,由于社会的实际需求及个别教师的利益驱动,近年来,仍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私自在自家或其他场所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规定“五个一律” (“五个一律”为:凡是信访件一律要彻底查处;凡是教师有偿带生或带寄宿生一律调离;凡是学校班子成员有偿带生一律就地免职;凡是违规收费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凡是教育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补课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带生行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到各地进行明察暗访,或进行突击性检查,并做到有举报必查,查实一个,处理一个。

 
    问题25:龙港新渡村的毛毯加工区存在诸多严重问题。一、安全火灾隐患:每年有多次火灾发生。二、环境污染扰民:再生毛毯加工中所产生粉尘非常浓烈,毛毯织机是早年落后的机器,生产中噪音扰民,生产区离居民家不到一米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三、厂区布局极不雅观,整个区域乱搭乱建,典型三合一工厂,虽然整治过,过后加工户又陆续进驻。请政府帮助解决!
 
    龙港镇答复:镇政府已把新渡村毛毯加工区列入2008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单位,进行整治。加工区业主单位新渡村已对加工区进行转产转业,规划建设住宅小区,有关手续在报批中。
 
    问题26:多年来龙港当地的搬运横行霸道,强搬强索,这是所有在龙港开店办企业的人最受气最头痛的事,自己搬上车的也要给钱,为省搬运费有些机器拆另搬进房的要加倍罚款,小小的机器要几百几千元,有的小区还成立当地搬运小组,并强卖装修材料,等等,这些事到龙港网民生热线里查看有很多反映,这些事龙港的110,搬运总社是管不了,龙港政府官员也管不了,请县政府帮助解决!
 
    龙港镇答复:经镇搬运总社调查统计,目前在我镇从事搬运工作绝大部分人是当地所在村失地农民,村集体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组建村搬运站,组织村民从事搬运活动,并接受镇搬运总社统一领导。镇搬运总社每年会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更新不同区域的搬运指导价,村搬运站按照指导价有序开展搬运活动。在个别地方确有发现强搬强索现象,近年来,公安机关已处理多起此类案件。在查办过程中,需要群众给予配合和支持。今年自开展平安创建“夺鼎行动”以来,镇委、镇政府将搬运问题作为一项维稳治乱工作来对待,督促镇有关部门按照“抓典型、促风气”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强搬强索问题进行认真查处,为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保驾护航。
 
 
县委书记章方璋访谈 问题回复
 
 
一、建议类(问题15-34):
    问题27:龙港的殡葬改革还是力度不够大,主要体现在:一个是人去世之后都在小区内搭棚做白事,搞的整小区冷清清的,政府是不是考虑龙港不建殡仪馆的情况下,要建个追悼馆啊;另一个是能不能坚决强硬的取缔出殡打高声炮啊,总感觉很多工作停在口号及文件上,来点实际的可以吗?老百姓生活环境需要改善啊。  
    龙港镇答复:龙港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占地面积20亩,总投资2000万元,由镇政府、县殡仪馆共同建造,选址暂定世纪大道以北、湖振公路以西地块,县政府已落实用地指标,相关手续正在报批。镇政府于2005年开始对城区范围内居民操办丧事、出殡活动作出规定,出殡花圈不能超过20个,乐队限2班之内,出殡队伍机动车3辆以内,人力三轮车6辆以内。发现有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镇城管大队对出殡活动线路实行审核备案制,并派执法人员实行现场监督。  
    问题28:龙港每天夜晚来临爆竹轰炸声,娱乐厅疯到12点不收场,市民无法休息,叫苦连天,龙港政府根本不管,也没有设立晚上举报电话,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想文明城市、撤镇设市谈何容易。龙港镇委、镇政府应该从关注市民身心健康的事情做起,多做实事、做好事,使龙港精神文明,社会环境真正好起来,谢谢!  
    龙港镇答复:对江滨路、金龙街一带小型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十条”整治要求的场所,经职能部门联合验收,发放临时证照,允许营业二年。拟将示范工业园区一家公司老厂区改建成娱乐中心,集中安置城区其他地段无证无照娱乐场所。文化、环保等职能部门都已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上半年处理投诉件23件,限期整改10家,关停4家。镇“文明片区”创建办公室通过宣传车、拉字幕、发短信等方式,加强禁放宣传力度,镇城管大队延长夜间值班时间,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巡查力度,因执法权委托不到位,凡发现两次以上违规燃放爆竹者,抄告公安部门予以处罚。  
    问题29:我们是县重点工程的干部,都是从原单位借调到工程指挥部,借调意味着政治前途皆无,现在我们大部分原单位对县里的文件(苍财建(2005)19号)阴奉阳违,除了基本工资发放外,考勤,考绩,补贴,都没按文件精神按时足额发放,工程指挥部只发放工程性质补贴,如此待遇,我们县重点工程的干部如何能清廉为人民做好工程,如何能安心于本职工作,请帮助解决!  
    人事局答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后的工资待遇问题,上级有关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苍政办[2004]27号文件规定,借用到临时机构(包括指挥部)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我县有关部门应按此文件执行。  
    问题30:我们是长期生活在横阳支江旁的农民,几百年来洗衣淘米。可自从去年桥墩水库引水工程开通后,支江成了死水!我们对解决县城居民饮用水困难深感理解,也十分支持县政府的决定,但我们也盼望政府能够一碗水端平,不要只照顾县城群众而不管我们的生存环境,希望县政府拿出办法对支江沿线群众给予一定补偿。
 
    县府办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因此,你们提出的“因桥墩水库引水工程开通,引起横阳之江水质变化,要求县政府对沿线群众给予一定补偿”,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但县委、县政府一直把解决全县人民的饮用水难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并已经着手在沿江建设若干水场,使沿江群众也能饮用桥墩水库的水,确保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感谢你们对苍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以后为苍南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问题31:苍南的铁路快要通车了,可是我们的安置房在哪里?原本好好的房子,现在已经拆了,我们无家可归了,别人原来就什么也没有的,却也能冒出来一间安置房。有些是村干部或是干部亲戚,有好多间,抓了一批,新来的干部还是这样,这叫什么世道,不能因为我们不是干部的亲戚、不是关系户就把我们的给吞了,那要我们老百姓如何过日子!
 
    铁路办答复:近期,我办在县房屋拆迁产权确认工作小组的大力支持下,对原有签订协议的所有房屋产权予以确认,已在6月底,全部完成这项工作。我办计划在下步县府关于铁路拆迁安置的补充办法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拆迁安置的房屋立即办理有关建设报批手续。对不符合安置的已签协议房屋,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铁路办,予以强制收回安置协议。若发现有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行为的,将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以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问题32:我是金乡镇的一名普通老百姓,现在我来谈谈我镇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金乡镇作为苍南的经济第三大镇,人口8万,加上周边的石砰、大渔、炎亭、巴曹等乡镇,人口有十几万,可却没有一个大型的正规医院,看看周边的钱库镇,经济不及我镇,但不仅有三医,还有南江医院。我们多么希望能有一个正规象样的医院,多么想能及时挽回一些乡亲的生命呀!可是,没有,生大病还得跑钱库,有时还会贻误看病时机,请书记能关注一下金乡镇的大型正规医院建设,为了十几万人民的医疗卫生事业出些力气,在此,十几万人民将不胜感激!
 
    卫生局答复:截至2008年底,苍南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79家。一直以来,全县5家县级医院分别分布在钱库镇(县第三人民医院)、灵溪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矾山镇(矾矿医院)、龙港镇(县第二人民医院),其他32个乡镇没有县级医院,但5家县级医院基本上覆盖到周边乡镇,其中金乡镇与钱库镇毗邻而居,乘车也仅有10分钟的路程。该群众提出的建议,我们也感到有其合理性,也曾经为此努力过。2003年,我们尝试将金乡中心卫生院并入到县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其分院,希望通过人员派入、设备支持等手段提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金乡片区群众看病难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合并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2005年双方停止了合作,并恢复原状。目前,我县没有在金乡片区建设县级医院的计划并不会违反《苍南县卫生区域规划》。鉴于该群众的建议,下一步将着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重点抓好金乡中心卫生院建设,在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逐步完善金乡片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成“120”急救体系,确保群众患危急重病时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问题33:我想反映的是灵溪的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现在网吧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初中的学生,更甚者是小学生,以至于学生整天逃课去网吧。只要一进网吧就能看见大批的学生趴在那里打游戏,很多人因此染上了坏毛病,荒废了学业,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解决此事,不然这儿的学生就彻底毁了。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好好管管!
 
    文广局答复:苍南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一直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设为高压线,从严从重查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和祖国的未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苍南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历来把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作为网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实施错时执法,特别是对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学生中高考及放学期间的网吧监管,同时要求网吧认真核对、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强化场内巡查制度,严防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文化部“一罚二停三吊证”的规定,并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实行最高处罚,惩戒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经了解,一些中小学生知道有证网吧查处严格,为防止被执法人员和学校老师及家长发现,大部分中小学生都选择去“黑网吧”上网。“黑网吧”规模小,地点隐蔽,还提供吃住服务,给中小学生创造了“良好的上网环境”。随着夏季的到来,近期部分农村““黑网吧”有抬头趋势,下一步苍南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黑网吧”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查处一处,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问题34:我是灵溪人,也就说老城区的事情,可老街道很乱,特别是街道上的流动摊贩很多很多,又脏又乱。一到晚上这些流动摊贩占去道路的一大半,现在县里不是提倡什么清洁家园行动吗,可怎么就没人管呢,我也反映过,可是没有用,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管管。
 
    城管办答复:网友所反映的关于县城老城区市容环境较为脏乱情况属实,尤其是01、02小区周围,有时晚上连车辆也难以通行。平时穿梭于灵溪街的流动水果摊点有30多个,正常上班时间,与我们城管管理打“游击战”,时进时出。从傍晚开始全面出动,占据灵溪街路正中进行违章占道经营。为此,我办曾经多次与老街居民区商讨,以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法和管理方式,但总是收效甚微。分析其主要原因有:

  一是老城区市政设施滞后,路面狭窄,再加上老城菜市场经营户的各种自备车辆停放于01小区的转盘周围,本身给道路造成一定的拥挤。二是由于规划建设的原因,在01、02小区一带,很难找出一小块地作为菜农的自产自销点。三是平时在此占道的30多个经营者,他们出于生活所迫,从事这种成本低、风险小的小生意,以养家糊口。这样一来,他们无形中与我们成了对立面。因此,几年来几乎每年都发生过我们城管同志被恶劣围攻的情况,而周围少数居民往往都站在被管理者一方,同情他们。正气氛围不浓,给我们的管理造成被动。四是平时我们管理力量的重心放在新城区,造成老城区流动摊点屡禁不止,屡管失效的症结。

  当然,对于老城区不尽人意的市容我办责无旁贷。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办将整治活动作为一个专题来分析和调研,并按照我县“清洁家园”行动要求,强有力地采取了以下几个改进措施:

  第一,调整充实力量,从6月中下旬开始,我办调整力量对01、02小区流动摊点进行整治,对屡次不改的及不服从管理的流动摊贩,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

  第二,做到堵、疏相结合,对流动摊点进行必要的疏导,在老城区金谷路和灵溪街转盘设置两个临时经营场所,将流动摊点引至该处经营,并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定点管理,责任到人。在流动摊点经营者尚未经营之前,就提前进入蹲守,使流动摊点经营者无法聚集在此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在晚上,我办安排两辆巡逻车从18:00到21:00不间断巡逻。

  第四,实行错时管理,避免管理时间上的空档,把下午上班的一部分队员轮流到晚上值班巡逻,以加强对01、02小区晚上占道摆摊等问题管理。

  第五,加强管理,管理重心下移,我办已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重点对管理01、02小区的执法队进行考核,同时联系该处村居干部,离退休人员,共同参与城管工作,特别是01小区、02小区的市容管理。

                                            中共苍南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

 
 
县委书记章方璋访谈 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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